贯彻执行《廉政准则》
自觉规范从业行为
——访郑州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天宇
本报记者 覃岩峰
如何正确认识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郑州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天宇认为,《廉政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可为”与“不可为”,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官德”与“官风”要求的基本规范。他表示,目前,郑州银行的领导班子都在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并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这必将有助于郑州银行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为了使《廉政准则》落到实处,确保本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王天宇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三个表率”,即: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廉政准则》的表率、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和接受监督的表率。
二是突出教育治本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为主题,办一次廉政讲座、讲一次党课,为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完善制度,加大对突出问题的防治力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健全和深入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体制机制。
四是加大创新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将《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