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注重
创新讲究可操作
——访郑州市社科院副院长
研究员窦志力
本报记者 覃岩峰
谈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窦志力认为,改革开放30年,作为执政党,中央不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重点放在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管好管住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新的《廉政准则》是在试行基础上重新加以修订完善,作为一项政党纪律,他说,其重要之处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创新。窦志力说,《廉政准则》针对这些年来廉政建设实践中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六项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这是党建理论上的丰富和完善。
二是注重时效性和刚性。窦志力举例说,《廉政准则》在防止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活动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规定更加全面,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这更能有效约束公共权力。
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廉政制度建设始终是党建的一个重大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能够走出一条中共特色道路,需要不断实践,更为重要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监督管理办法才能适合中国现实的需要与国情的需要。窦志力认为,在很多方面,《廉政准则》都有了新的突破和尝试,例如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都将会更有力地增强党的活力,都将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