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者遗体处理须尊重民族丧葬习俗
相关处理意见出台
据新华社西宁4月16日电(记者 陈国洲)15日,青海省民政厅制定了《青海省玉树县“4·14”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并报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批转下发有关部门和地区执行。
《意见》从9个方面就妥善处理玉树地震遇难人员作出规定,其中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遗体处理时,要尊重死者尊严,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二是遗体处理由西宁市、互助县、海晏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贵南县、刚察县殡仪馆承办。三是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或土葬。四是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卫生部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五是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的,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遇难者身份确认、通知、遗体运输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