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三孤”人员
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卫敏丽)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16日联合向青海省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对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通知决定,从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发生之日起,对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对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时间为3个月。对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庭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对紧急转移安置的群众每人补助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