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刘艺)昨日,记者从市长电话获悉,经市长电话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太康路人民公园南门一家工地塔吊从幼儿园上空经过,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已经排除。
前段时间,市长电话接到市民反映,太康路新华书店工地塔吊从人民公园幼儿园上空经过,影响园中孩子的安全。市长电话室当即协调市建委制止了该工地塔吊的使用,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在没有解决安全问题之前,禁止使用塔吊。3月22日,本报以《塔吊“盘旋”幼儿园上空,市长电话责令其停运》为题作了报道后,施工方新华书店及时向市长电话说明情况,自工地塔吊因影响幼儿园安全被禁用后,造成施工进度滞缓,新华书店与幼儿园多次协商也不成功,希望能够得到市政府的帮助。
为此,市长电话先后于3月23日、4月8日组织市安监局、市建委、市园林局、二七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及当事双方新华书店、人民公园幼儿园召开协调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施工方每日晚7时至次日早7时和周六、周日全天使用塔吊,其他时间不得使用塔吊;待4个半月后,拆除塔吊;国家法定假期内,幼儿园可以配合停课放假,施工方按实际情况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