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全市开展麻疹
疫苗强化免疫
广告
第四届樱桃节
5月6日开始
企业失业保险费年内减半征缴
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
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跃升
集中销毁164万件文化垃圾
深旅在中牟建野生动物园
我市援建江油项目全竣工
火车站地区党工委昨挂牌
三部门严查公交出租交通违法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企业失业保险费年内减半征缴
困难企业可缓交6个月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杜梦婷)为稳定就业形势,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昨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公布了2010年度失业保险费征缴政策,全市企业失业保险费12个月内减半征缴,允许困难企业缓交6个月失业保险费。

按照规定,在全市保障失业保险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我市将在今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低为1.5%。2011年1月失业保险费率自动恢复到原来的3%。 

针对暂时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困难企业,允许在2010年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企业经核准缓缴失业保险费的,职工应享受的待遇不受影响。在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且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但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失业保险费。

在此基础上,困难企业还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10年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