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检察院进行
审查逮捕实务研讨
本报讯(通讯员 王红霞 周庆华 李志)4月22日,郑州市审查逮捕实务研讨会在惠济区召开,全市80余名干警和相关专家领导参加了研讨。
这次研讨会主要结合市院“创新发展年”活动,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审查逮捕实务方面的四个问题进行研讨,以期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在适用强制措施上加强沟通,统一认识。
研讨内容主要围绕四方面问题展开:一是对轻伤害、交通肇事等有被害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赔偿中,当事人双方难以达成和解的,实行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可行性及保证金的数额。二是郑州市盗窃犯罪定罪量刑以什么数额为宜,盗窃案件适用无逮捕必要的数额如何确定。三是如何保障落实流动人口的诉讼平等问题。对外来人员涉嫌轻微犯罪案件,办案单位往往担心不能有效地保证诉讼而予以羁押进行,使得很多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逮捕措施。如何实现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犯罪在适用强制措施方面平等对待,同时又能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四是司法实践中,如何解决由于采取非羁押诉讼,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时,因被告人没有羁押,可能存在法院不受理案件问题。
研讨会上,参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论据翔实,内容全面,各抒己见,争论热烈。有的同志从办案角度出发,阐明个人立场和观点,有的同志从法理依据、保护人权、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力挺改革创新。专家学者则更多地从理念上、执法思想上分析利弊,开阔视野,点拨迷津。
这次研讨会通过政法各部门交流对逮捕实务问题的看法和观点,进一步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定了我市侦查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