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规矩”书法情怀
张文明
我没上学,就听父亲唠叨:“字是一个人的‘门面’。”所以,我一上启蒙的私塾,在写大字的时候,就遵照先生的“字要习,马要骑”的谆谆教诲,中规中矩地“点点如桃,撇撇如刀”了。
解放了,上“洋”学堂了,在钢笔依然是“奢侈品”的时候,临字帖、写作业、算算术……使用的依然是毛笔。虽说文盲的父亲不懂书法艺术,可总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把大字写得好看些,因而,无论寒暑假,都为我布置每日写一篇“大楷”的任务。由于贪玩的缘故,我常常是大字忘记写了,生怕老父责怪,记起未写的篇数,匆匆忙忙赶写,“完成”老爹爹规定的任务。哪知父亲能看出孬好来,翻到我胡写乱画的地方,像头发怒的狮子,怒斥道:“你这是写字?你这是‘屎壳郎爬’!是污辱圣人!”父亲从来没有像这次责备过我。原因是家贫,姐弟四个,仅供我一人上学不易。尤其为买小绵纸,把吃的盐钱都抠下了,结果让我给胡画了,父亲能不动怒吗?在父亲的眼里,不止是浪费,而且是有辱斯文!从此,再写大字,我都规规矩矩、认认真真。
纵然日后多年不写毛笔字了,使用了钢笔,由于一笔一画地规矩惯了,写出的钢笔字,依然不丑。上世纪60年代我往省报投稿,被编辑青睐,不只是文采方面的因素,很大程度沾了“字”的光——写得干净、工整!
后来,近半个世纪,再未掂毛笔。尤其进入改革开放年代,生活节奏快了,谁还掂笔写字呢?只是临近春节,想起了贴春联,这才一年一度地写了一回毛笔字。特别是近年,电脑的运用,连钢笔也懒得拎了,不知不觉,竟然提笔忘字——不知那字是怎么写的!
为防止老年痴呆,也为了熟习熟习汉字的写法,这两年我重新掂起了毛笔。
一日,友人来闲聊,瞥见案头练习的大字,脱口言道:“写得不赖!这是你写的?”我赶忙说:“献丑献丑!”
我们不知不觉谈到了书法的话题。在古代,文人不仅要有学问,而且琴棋书画是样样精通的。然而,我们今日的书法家,很少能跟古人相比了。有相当一部分人,文学功底肤浅,仅仅会写几个大字而已,居然也以“书法家”冠之,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令人不解的是,不知从何时,书坛兴起了类似于儿童初学写毛笔字时的“童体”,歪歪斜斜,扭扭巴巴,充斥报端,写成招牌,步入展厅,成为一种时尚。这些家们,为了打破自古以来书法形成的“套路”,标新立异地搞所谓的创新,刻意追求字的“点、画、撇、捺”以及间架结构间的歪歪扭扭,将个原本流畅的线条有意地涂鸦,还美其名曰“直追拙朴老辣”。果如斯,全国不会写毛笔字的儿童,都可以成为此类的书家,岂不可悲?
书法是让人看的艺术,总得叫人赏心悦目才对。如果以丑为美,人看后感觉不舒服方为上品的话,那么,当年王羲之老先生,大可不必“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了!——少一点污染,节约一些能源,珍惜一些时间,都写成如今的“创新体”,何乐而不为?!
为悦目和赏心起见,还是老老实实地写好。自古以来,圣人不教人寻什么终南捷径,而谆谆教诲的是“学而时习之”,“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何况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