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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案
人民陪审员“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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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案
人民陪审员“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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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冯海明)昨日上午,两名人民陪审员来到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驻狱巡回法庭,参加评审了监狱减刑案件。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减刑案件的审理。

在减刑案件审理现场,人民陪审员张小旺、张青梅在听取执行机关提供的减刑建议后,对三名减刑服刑人员进行了提问,听取她们犯罪前后的心路历程。

为了保障减刑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的公正性,人民陪审员根据庭审程序,随机各选取了两名减刑服刑人员的狱友作为证人,了解减刑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和思想态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进行合议后,经依法评议,对王芸等三名服刑人员分别减刑1年至9个月不等。张小旺说:“在高墙之内审理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更加体验出法律的公开公正。”

“今后,在监狱减刑假释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会有更多的参与权!”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张云龙告诉记者,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案件,出庭证人是由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随意询问减刑的罪犯,出庭证人的作证程序完全是由人民陪审员主持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减刑案件的审理将陆续成为常态化,使群众监督不断走进高墙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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