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团
首次“试水”民事案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纪晓蓉)“作为人民陪审团的一员,参加案件审判公正发表意见,我特别开心。”昨日,刚刚参加完金水区法院柳林法庭一起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团成员、退休干部陈国明说。据悉,此次将人民陪审团制度引入民事案件在河南省尚属首例。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由宅基地拆迁引发的民事纠纷,伯侄对簿公堂。此次参加案件的11名人民陪审团成员是5月21日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出来的。庭审中,坐在陪审席上的11名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听取原被告的发言,休庭后他们又将原被告聚集在一起,耐心提出他们的调解办法。
据悉,今后,金水法院将在使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的离婚、继承、赡养、抚养抚育、宅基地使用权、相邻关系纠纷的一审案件中,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度。
据金水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人民陪审团成员以直接参加庭审的方式参与民事审判活动,可以促进群众走进法院、接近法律、理解审判工作,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