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三年
改完棚户区
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相关办法
本报讯(记者 潘燕 通讯员 何宇)从今年起,我市将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昨日上午,市长赵建才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意见》。三年后,原先残旧不堪、生活环境差的棚户区将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会议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并符合一定条件的集中居住区,均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20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列入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
会议要求,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进行改造;建筑密度大、拆迁成本高,难以通过市场开发实施改造的城市棚户区,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改造。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原则上按照“以房改带危改、以危改促房改”的思路,由原产权单位负责组织改造。
(下转第二版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