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户外广告
设置不得超30天
本报讯(记者 潘燕 裴其娟 )灯杆上挂上一块铁皮、乱拉过街横幅、随处升空的气球……今后,这些临时性的广告都有了“紧箍咒”。昨日,市政府出台了临时性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规定临时性户外广告需先办理审批手续,设置时间不得超过30日。该办法即日起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临时性户外广告”,是指省、市组织大型活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庆典活动时,临时设置的户外广告。
哪些地方可以布设临时性户外广告呢?办法中明确了五种途径:路灯杆;经过审批合法或规划保留的大型广告位;各类用于发布广告的灯箱,如公交车候车亭、出租车停靠站、阅报栏等;经过审批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其他可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载体。
办法还明确,不得毁坏市政设施和绿地,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否则设置单位应按有关标准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