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工程
拟禁用黏土砖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丁静茹)昨日,市政府公布第191号政府令——《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规定,除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外,我市建设工程禁止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所有墙体均要使用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若违规最高可罚3万元。
重点推广以下墙体材料
根据规定,重点推广下列新型墙体材料:烧结粉煤灰和烧结煤矸石类多孔砖、空心砖;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小型空心砌块;石膏空心砌块和石膏空心条板;轻质、复合、保温墙板和整体式墙板等。
拟禁用黏土砖
今后,我市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黏土类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市、县(市)、上街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但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工程建设须交专项基金
今后,新、改、扩建建设工程(不含农民自建住房),必须先缴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押金,只有工程使用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达到新型墙体材料基准使用比例的,才可办理专项基金返还结算手续。
违规最高罚3万元
建设工程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或者不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可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建设单位按照黏土类墙体材料或者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用量处以每立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