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丁静茹)在昨日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始提交会议第三次审议。在修改第三次的《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二次供水用户应当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体系,并将所需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随着城市发展,郑州城区高层、小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据统计,10年前郑州市二次供水设施不足300套,现在这个数字已过千。但高层的二次供水养护不断出现的物业维护不专业、缺乏卫生监管、交给专业公司负责业主又要多掏钱等问题不断出现。
《条例(草案)》规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新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及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的已建成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体系,并将所需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并规定,二次供水企业应当对二次供水水质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对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并消毒一次,建立清洗、消毒档案。并经依法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检测结果要向用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