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用气价格上调
暂不调整民用气价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见习记者 胡永杰)市物价局昨日对外公布,我市将对天然气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工商业用气每立方米均上调0.36元,自今年6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8元,自今日起执行。其中,居民用气价格暂不调整。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是根据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调整情况,遵照省发改委文件精神,对天然气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调整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经综合测算,每立方米天然气含税购气成本平均上涨0.36元,工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50元/立方米调整为2.86元/立方米,涨幅为14.4%。商业用气价格由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16元/立方米,涨幅为12.85%。据了解,目前,我市有2000多家工商业用户,夏天每天用气量在109万立方米左右。
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车用气销售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0.6∶1的比价关系由现行的3.32元/立方米调整为3.60元/立方米,涨幅为8.43%。目前,全市出租车登记注册的有10607辆,其中,有9000多辆车用到天然气。
居民用气价格暂不调整。根据省发改委文件要求,居民用气价格由省发改委统筹全省情况,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