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丁静茹) 2010年度政府工作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已经全部敲定,并“锁定”了责任单位。昨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目标管理工作方案,今年,我市将建立“政府目标奖罚资金”,加大惩戒力度,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和总结中有虚报浮夸现象的单位及责任人,将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10年度责任目标要求,今年拟定的政府目标体系主要包括5大类: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目标,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其中又包含了51项细化的目标,已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并已由责任单位分解至各县(市、区)落实。
按照目标要求,2010年郑州地区生产总值将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将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2.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据了解,各县(市、区)及市直责任目标承担单位一把手将亲自担任目标责任人。市政府将对目标下达后的完成情况随时监控,对完成不利、进度缓慢的目标,将适时预警。
市政府还将建立政府目标奖罚资金,对目标责任完成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纳入到年度政府表彰奖励计划。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政绩突出、勤政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好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将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