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意见
2015年建成500个省级生态乡镇
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实习生 张文飞)到2012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全面改善,解决2200万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秸秆综合利用率80%以上;到2015年,建成500个省级生态乡镇……昨日,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按照《意见》确定目标,到2012年,我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全面改善,解决2200万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全面查清全省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较好效果,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比例70%以上,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80%以上,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畜禽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60%以上,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到600个以上;顺利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5%,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55%,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沼气普及率30%以上;平原农区防护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在95%以上;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所有建制乡镇和国有农场配备垃圾中转站和运输设备,各县(市)、区全面建设“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到2015年,我省10%的县(市)将达到省级生态县(市)标准,建成500个省级生态乡镇、3000个省级生态村,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安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率先创建生态村;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公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