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昨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通报了《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家电以旧换新是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又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拉动内需、促进节能减排、有效利用资源、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又一重要利民政策。新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家电“以旧换新”。主要对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市场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实行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时间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河南省是全国19个推广省市之一。
根据实施方案,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三种:家电补贴对象为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河南省户籍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设最高补贴限额,电视机400元每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每台,洗衣机250元每台,空调350元每台,电脑400元每台;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购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定额运费补贴;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可享受5至20元不等的拆解处理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期间,消费者可通过网络(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或电话和指定的回收拆解处理企业取得联系,对方将上门收购旧家电,并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持该凭证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家电时可以直接冲减规定的补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