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三管齐下”
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本报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楚百军 王 钰 宋 磊
今年以来,郑州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三管齐下”,深入推进检校共建,努力为校园安全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用大学录取通知书感谢检察官
7月26日,星期一,18岁的少年小高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来到新密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在今年6月初,新密市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一起抢劫案时发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小高正准备高考,他的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未遂,且有投案自首情节。按照郑州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轻缓刑事政策的有关要求,检察官依法对小高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使小高得以参加高考。
今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制定实施了《关于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汇报制度的规定》,规定县(市)、区院拟作批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含已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必须向市院汇报,注意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品行、家庭教育情况和社会帮教条件,切实贯彻对未成年人刑事品行、家庭教育情况和社会帮教条件,切实贯彻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少捕、慎捕的刑事司法政策,尽量作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决定。
同时,郑州市检察机关建立涉校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案件,指派检察干警及时介入侦查;坚持批捕起诉环节依法快捕快诉;对危害校园安全情节和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向法庭提出从重处理的量刑建议。今年以来,全市批捕危害校园师生安全的刑事犯罪嫌疑人48人。
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
郑州市检察院在杨祖伟检察长的带领下,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专题调研活动,共走访调查35家学校:中学5家、小学14家、幼儿园16家。发现这35家校园在内部安全防控、周边环境、外部安全防范等三个方面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检察机关立即向有关部门发出多份检察建议:一是建议学校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与社区、交通、工商、城管部门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重要时段,协同配合治理,以利于学生尽快入校和放学疏散;三是建议教育、公安、城管、卫生、交通、文化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歌厅和摊贩。
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
今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已有45名检察官担任辖区部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共向学校发放《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常识》等宣传资料近20万份,走访学校、乡镇、企业、社区、家庭共计1400余家,举办座谈会500余次,解决或协助解决学校师生提出的问题近千个。同时郑州市检察机关建立检校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通报辖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议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学校提出的关于校园安全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