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伟栋)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让更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新郑市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做出了新的调整。
廉租住房门槛降低,原本只有低保家庭才有资格申请的廉租房,在廉租房保障对象扩面以后,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612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集中受理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此外,城镇廉租房保障标准也作出了新的调整:住房准入面积从人均16平方米以下,调整到人均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住房保障面积普通家庭从人均20平方米调整到25平方米;伤残军人、劳动模范家庭从人均25平方米调整到30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从3元/人/月/平方米调整为5元/人/月/平方米。据了解,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廉租房还有租金核减等方式。
为方便群众,新郑市专门开通了住房保障服务热线:0371—63200050,专人值守,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政策咨询和答疑工作。重点做好群众最关心的扩面后的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办事流程、保障标准等政策内容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同时各办事处派驻工作人员协助办理低收入家庭认定和廉租住房申请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