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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没有约束力矿主下井才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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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没有约束力矿主下井才成一纸空文

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记者深入矿区调查发现:大多数国有大煤矿领导下井已成常态,但对于占矿井总数90%%左右的小煤矿而言,该政策或将成为一纸空文。(7月27日新华网)

实际上,早在2007年,国家安监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就公布了一个指导意见,规定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井下每班必须至少1名矿级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与工人同下同上等。规定原本应是硬性的东西,不能软化,一旦软化,便无效力。而指导意见正是个有伸缩性的东西,小煤矿法人不下井,并无刚性制裁措施,因此它对那些贪婪的资本只是作出了形式上的要求,从操作层面讲,没有什么实际约束力。

每个小煤矿都有条社会生物链,处于最低端的是“带班”的和他管的工人。煤矿主则处于生物链的最高端,他依仗的是矿山开采的权力和四通八达的关系网络,背后还有形形色色拿干股分红的有权者。钱与权,在小煤矿的运转中,构成共生关系。它们相互依赖,相互支持,并共同对付处在最弱势位置上的矿工。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利益最大化是矿主们一心所求,漠视矿工的生命安全是他们的心理常态。带血的煤是什么?是参与小煤矿利益分配的人手中的财富。监管部门对私人煤矿最严厉的措施莫过于经济处罚,但那些矿主哪里怕罚款。罚款仅仅构成他们挖带血的煤的较小成本。应当说,小煤矿灾难的原因中有太多的制度原因。

从指导意见再到新的《通知》,不知它们之间是否依然存在一个失灵的过程?指导意见也好,《通知》也好,都欲把煤矿主与安全生产捆绑在一起。但是在那些煤矿主眼里,吞噬矿工生命的井口不过是一台源源不断出钱的印钞机,他们怎么能亲自进去。他们的生命太主贵,把他们的生命与矿工的生命并置于井下,是件极难的事。难到什么程度?与虎谋皮。他们会用金钱开路,并会大钻现有制度的漏洞,坚定不移地避险于井口之外。他们哪能会不知道,命都没了,要一堆钱有什么用。“煤老板永远都不会下井”,这是一位矿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话。《通知》会不会再次成为一纸空文,其他的东西不能说明问题,唯有实践会给出一次准确的印证。 今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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