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大事。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实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的发展。在我们所进行的各项工作中,人民群众永远都是主体。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也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理念决不能动摇。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围绕利为民所谋而确定,我们的工作进程要围绕利为民所谋而推进,我们的检验标准要围绕利为民所谋而衡量。
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理念,必须做到为了人民,服务才有地位。执政为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立足点,让群众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当我们思考问题的时候,当我们理顺思路的时候,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到第一位,而不能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放到第一位。思想上的偏差,必然造成行动上的偏离。所以,我们在付诸行动之前,必须解决好、确立好“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这个问题。凡是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不想,凡是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干。这个问题处理得当,我们的措施才有活力,我们的行动才有意义。
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理念,必须做到依靠人民。以人为本,不仅要求发展是为了人民,而且要求发展一定要依靠人民。“以众人之力起事者,无不成也”,经济社会发展大业,一时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群众。智慧在群众中,充分依靠群众,就会减少决策失误,就会减少工作失误。现实中,很多地方之所以办事办不到点子上甚至适得其反,根本原因就是那里的领导干部没有做到依靠群众。主观上想办实事是一回事,能否把实事办好是另外一回事,只有养成遇事同群众商量,好事才能办实,实事才能办好。做到这一点,各级领导干部就必须深入再深入,多到田间地头,多到车间班组,多到居民楼院,及时了解群众的情绪、意愿,问计于民。卢展工同志在我市调研时深入一线的作风,对我们既震动,更是推动。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