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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隐患多 我市开展大检查
未经备案检测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

本报讯(记者 孟斌)工地塔吊安全隐患多,近期事故频现。为遏制这一局面,昨日,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大检查。

7月,市建委通过检查发现塔吊安全隐患368条,责令2台塔吊停止使用和拆除,暂停使用塔吊64台,但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购买、租赁和使用安全性能不合格、安全装置不齐全的塔吊,并违规使用无资质、无操作证件的安拆队伍和人员进行违章冒险作业,致使进入9月以来已连续发生3起塔吊倒塌、钢丝绳断裂等事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继续认真开展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大检查。要求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起重设备租赁安拆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对所使用(安装)的塔吊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强对设备的安全报警装置、钢丝绳等关键部位逐一排查,认真做好排查记录,并将施工现场塔吊使用情况报市安监站,重新进行使用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今后凡施工项目上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除进入施工现场首次使用检测外,每使用满一年的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由建筑起重机械检测部门进行二次检测,未经检测不得使用。凡是安全性能不合格、安全限位报警显示记录装置不齐全、发生安全事故经鉴定达不到原设备性能、存在重大设备技术缺陷、超过使用年限、达到淘汰报废标准等情况的建筑起重机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备案;凡未按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的,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

市建委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无证上岗,防止违章作业、野蛮作业、违章指挥、无专人指挥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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