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级科技经费
企业研发投入有新规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省财政厅、科技厅近日联合出台新规,申报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企业,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须达3%以上。
据了解,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企业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开办费要不低于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3倍;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