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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四种习惯” 做好“四个表率”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着力点
突出“四个加强” 争当“四个表率”
恪守为政之责 常怀律己之心
在选人用人上应切实做到“四个自觉”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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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四种习惯” 做好“四个表率”

黄 卿

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县(市)区委书记作为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责任人、执行者,要养成“四种习惯”,做好“四个表率”,有效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选拔培养大批素质高、作风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干部保障。

一、养成“带头干”的习惯,在加大贯彻落实力度上做表率

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带头对照检查,强化自我监督,重在贯彻落实。作为县(市)区委书记,必须带头执行报告制度,凡属上级组织部门规定需要上报的事项,必须原原本本上报;凡未经批准同意的报告事项,一律不提交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必须扎实开展好“一报告两评议”,切实提升评议工作的透明度、准确度;要经常对照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注意倾听普通群众对本地用人风气的反映,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离任时,必查选人用人情况,未经检查的一律不任命新的领导职务;要强化对各责任主体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的情况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公正选人。

二、养成“全公开”的习惯,在树立良好用人风气上做表率

县(市)区委书记必须牢固树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敢于消除神秘、打破封闭,认真落实群众“四权”。我区在干部任用考察前,公开考察的职位和任职条件,公开考察组接访地址和联系电话,让群众更方便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张贴考察监督公告,并在区电视台公布等形式,把能够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能够公开的程序全部公开操作,真正把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养成“严要求”习惯,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做表率

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从“实、严、争、公、快”五个方面,不折不扣地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实”:即坚持以实绩用干部。“严”:严格控制职数,杜绝超职配备现象;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做到执行程序一步不缺、一步不错。“争”:即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选拔任用中,加大公开选拔力度,切实改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办法;实行差额选拔干部,实现好中选优。“公”,即公正。实行立体考察制度,既考察干部的现实表现,也考察历史表现;既考察工作表现,也考察生活表现,努力掌握干部的全面情况。“快”,即研究人事问题速战速决。在严格执行程序的基础上,在最短的期限内完成提拔干部的酝酿、推荐、考察等环节,不给跑官、要官的留空隙、留时间,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少受甚至不受人情、关系的影响。

四、养成“听民声”的习惯,在自觉接受监督上做表率

县(市)区委书记要洞悉四项监督制度背后的深邃意义,带头喊响“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乐于接受群众的评议,敢于接受组织的检查,善于接受媒体的晾晒,勇于接受社会的质询。一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积极主动配合支持好上级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二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干部任用的每个环节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以利于班子成员的监督。三要自觉接受横向监督。主要是人大、政协和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

(作者为中共上街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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