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地方法规废止
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郑州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郑州市劳动监督检查条例》、《郑州市企业集体合同条例》、《郑州市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所外执行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被废止。
据介绍,此次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有的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有的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