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盖宿舍
可能被罚三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昨日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该《条例(修订)》明确指出,今后消防规划将纳入城乡规划;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组织指挥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条例(修订)》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业主应当遵守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导工作。
《条例(修订)》规定,建设工程的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影响建设防火防烟性能和灭火救援行动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使用影响疏散的镜面材料的;建筑物施工时高度超过24米,施工单位没有随施工进度保证消防水源的;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