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齐(988~1039),今巩义市芝田镇蔡庄村人,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状元。
当宋真宗赵恒阅读蔡齐试卷时,就由衷地赞其为“宰相器”。至面试,更为他的“仪状俊伟、举止端重”所心仪,当即定为进士第一,即状元,并下诏赐给蔡齐七匹良马,不时传呼,表示宠爱有加。从有科举以来,中状元皇帝赐予宝马,蔡齐是第一人。
蔡齐不仅是个大帅哥,而且以廉明刚正、不畏权势闻名遐迩。蜀地(今四川)有个大绅士叫王齐雄,因为杀人受到地方处理。但王齐雄是刘太后娘家的亲戚,不久便被赦免,官复原职。作为右谏议大夫的蔡齐知道后气愤地说:“如果照这样下去,法律还有什么用!”第二天,蔡齐入宫见驾,对仁宗皇帝奏道:“王齐雄仗势杀人,不处以死刑,反而又授以官职,这是以恩废法!”仁宗了解蔡齐的秉性,面对着他咄咄逼人的气势,不敢坚持,便以乞求的眼光看着蔡齐,气虚地试探说:“官降一等可以了吧?”可是蔡齐当“仁”不让,一点都不给仁宗面子,依然板着脸道:“如果下边都仿效朝廷,以恩废法,天下会成什么样子!”仁宗只得勉从齐意,依法治了王齐雄之罪。
其实,这事只是蔡齐多次在朝廷上直言规谏的一个典型而已。其他如:为被罢相的寇准辩诬,亟称寇准之忠义;弹劾刘太后的亲信、外戚、佞臣钱惟演;不为刘太后所修之景德寺作阿谀之文,抵制她私下封官许愿的拉拢;反对杨太妃继刘太后之后继续垂帘听政,要求还政与仁宗……等等,可以说,蔡齐之铁面无私并不亚于包拯。
蔡齐官至礼部侍郎、参知政事(副宰相),死后葬于巩义市蔡庄村南二里许,当地人称状元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