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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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郑州审判 上一版3
打击犯罪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能动司法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挥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全面部署
整体推进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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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能动司法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排查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的基层民调网络。各基层法院均与当地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在各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司法所配置一名专职调解员,加大案前调解的力度。

建立案源互动机制。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制定《关于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对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案件,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对直接到人民调解室进行立案调解的纠纷,经人民调解无法解决的,可经人民调解室转交法院,由法院委托人民法庭组织主持诉前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建立工作方式互动机制。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主动参与案件的调解,对案件调解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员也积极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减少案件双方对抗情绪,促成案件调解。同时,市中院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成立了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联席会,促进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力地促进了官民和谐。上半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72.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同时还先后开展了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煤炭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郑州中院根据现阶段矛盾纠纷的特点,积极研究借助民间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渠道,在全市法院推进社会法庭工作。目前,全市已基本实现“一乡一庭”的目标,成立社会法庭139个,选任社会法官1475人,成功调处纠纷2627余起,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最高法院调研组,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多次对社会法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郑州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社会法庭试点单位后,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院长王新生为组长的社会法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法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全力推动社会法庭工作的开展。

积极沟通,争取支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是社会法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在工作推进中,郑州法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多方参与”的原则,把推进社会法庭工作的重点放在“向党委借势,争取支持;向社会各界借力,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社会力量”上来,通过主动沟通协调,取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法庭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规范选任程序,严格挑选社会法官。社会法庭的特色之处就在于社会法官来自群众。因此,在社会法官的选任上,郑州法院始终坚持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群众威望,乐于为群众办事、乐于奉献作为选任标准,先由各村委会、相关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等推荐或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荐,确定初步人选;再由法院与乡镇党委、政府从候选人中确定最终人选,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颁发聘书。一些基层法院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了比较有特色的社会法官选任方法。如中牟县法院有效借鉴该县白沙镇联户代表制度的有益做法,通过选举家庭代表、选举联户代表、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任社会法官这种多层级的选举,确保社会法官既来自普通群众,又具有较高社会威望;管城法院针对该区回族居民集中的特点,选任回族阿訇等担任社会法官,处理涉回民纠纷,社会成效显著。

——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充分体现司法人民性。郑州中院从建章立制,规范人民陪审团参审范围入手,及时出台了《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实施方法》,规定全市各基层法院可从9类案件中挑选案件,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这9类案件具体包括: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重点关注的案件;当事人多次申诉或重复上访的案件;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可能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案件等。

与此同时,大力宣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将选拔陪审团成员的条件及时公布,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和各行精英积极参与。精心选任,注重陪审团成员来源的广泛代表性,建立陪审团成员档案。管城法院将选任人民陪审团成员的公告下发至每一个社区、村组及企事业单位,并将陪审团成员名额依照各乡(镇、办)人口总数占全区比例进行分配,保证各辖区都有适当比例的陪审团成员名额。

在此基础上,规范管理,提升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人民陪审团成员释法答疑,使每个成员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建立陪审团成员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陪审团工作的高效高质运转。

由于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调动各方力量,不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9.96%,整体调解率同比提高11.5%,涉诉信访量同比减少12.2%,有力促进了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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