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6版:郑州审判 上一版3
打击犯罪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能动司法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挥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全面部署
整体推进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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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今年以来,郑州中院积极探索法院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注重案前抓预防,案中抓挽救,案后抓帮扶,及时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及帮教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展。

——案前抓预防。案前抓预防,是一项“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多年来,郑州两级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发挥自身所长、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岗”的各项活动。深入学校、农村、厂矿、社区,开展“进校园”、“进社区” “进监区”等巡回办案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加大普法宣传,提供形式多样、生动具体的宣教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辖区少年案件的发生。近两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60余次,共有58名刑事法官在54个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堂60余次,进行法律咨询近十万人次,发放普法材料数万份。

——案中抓挽救。“教育、感化、挽救”是少年审判工作的一项指导方针,如何在案中抓挽救,郑州两级法院多年来在积极探索。

全面开展“圆桌审判”模式。“圆桌审判”,改变了过去刑事案件过于严肃的庭审气氛,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和恐惧心态,拉近了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人之间的距离,消除了被告人对法律和社会的抵触情绪,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服判、重新做人。

尝试摸索实行“社会调查员制度”。主要措施是,法官通过社会调查员制作的调查报告,全面了解未成年犯的成长经历、家庭成员关系、个人爱好特长、社会交往情况、性格特征、教育程度、犯罪原因及动机、悔罪表现、今后打算等综合情况,为案件审理、庭审教育、适当量刑和延伸帮教找准切入点,打好基础。

尝试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受到省法院的肯定,许多媒体也给予报道。心理咨询师参与审理青少年案件能从心理学角度对犯罪青少年进行科学诊断,通过现场的心理疏导和分析,协助法官进行矫正,消除其不良心理,唤醒其理智和良知,促进其恢复健康人格,有利其改过自新。

规范和完善了法庭教育制度。一方面,探索建立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特邀帮教员、人民陪审员立体式教育机制,把法庭变成进行人生观、法制观教育的课堂。另一方面,考虑到少审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大多与在校大学生同龄,郑州两级法院开展“阳光审判”,主动邀请大学生参与少审案件的评议,以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在办案中,不仅仅邀请大中学生参加庭审旁听,还邀请旁听案件的大学生代表参与案件的评议,听取他们对案件定罪量刑的看法、意见。这种让在校大学生参与人民法院具体审判行为的做法,具有深远的社会现实意义。

规范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也是郑州两级法院实现“案中挽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规范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予以惩罚,实现刑罚的惩罚职能,避免其重新犯罪,又有利于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悔罪服法、悔过自新,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近年来,郑州两级法院在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的同时,注意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坚持从轻处罚,能缓则缓;对于罪行严重,犯罪危险性较大的未成年被告人,则当判则判,严厉打击罪行严重的已犯罪未成年人,警示未成年人吸取教训。

同时,全面推行刑事调解、和解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和被害人的对话机制,化解双方矛盾。这一机制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以调解的方式化解附带民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后抓帮扶。办好少审案件、帮教失足少年,是法院的重要职责之一。多年来,郑州两级法院在办好少审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能动司法,拓展帮教渠道、延伸帮教措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挽救、帮助、安置了大量失足青少年,也为全市和谐社会建设、辖区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已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考察,有计划地对已服刑、宣告缓刑、免刑的未成年犯进行了解和跟踪。郑州两级法院概括为“四个结合”,即与未成年犯家庭结合,提高其父母的责任感;与学校结合,使判决缓、管、免的未成年人及时复学;与未成年犯所在的社区及居民委员会结合,妥善安置失足青少年;与少管所结合,进行延伸教育,使他们增强改造的决心,重新做人。

建立“未成年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基金”制度,成效良好。该制度的救助范围为:失去家庭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刑满释放后缺少返乡费用的;家庭困难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救济金外仍无其他收入的;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导致被害人生活困难的等。通过发放一定数额的救助基金,解除了当事人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消除了因生活困难可能产生的犯罪动因,把感化、帮助少年案件当事人的行动延伸到庭外、落到实处。

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全市法院审理涉少案件时,结合审判实践,针对案件审理中暴露出来的社会薄弱环节,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了司法帮助,将办好案件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在案后抓帮扶方面,我市很多基层院法院的做法也正在全市法院推广。登封市法院与所在地的团市委、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的“助飞关爱行动”, 主要措施为,组织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到交通协管岗、长霞纪念馆等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教育和引导未成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今后重新踏入社会树立生活勇气、确立生活目标;二七法院通过聘请区工、青、妇、民政等部门中有责任感、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爱心帮教员,与辖区有一定影响的职业技术学校联合成立“爱心帮教培训基地”,对判处非监禁刑或者短期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爱心帮教,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安置就业,拓展、延伸帮教措施。

我市法院在未成年犯帮教方面的大胆探索和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处理的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青少年绝大部分没有再出现违法犯罪。据不完全统计,有360余人回校继续学习,20余人考上大中专院校,70余人被推荐就业,260余人走上自谋职业、发家致富的道路。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到乡村巡回审判,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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