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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郑州审判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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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
让阳光倾泻法院
力量在党旗下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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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在党旗下凝聚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纪实

■本报通讯员 安士勇 孙艳凌 本报记者 武建玲 文/图

参观焦裕禄纪念馆

金秋时节,走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处可以感受到该院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所取得的累累硕果。这些可喜的成就,缘于这里有一群勇当先锋、争做模范的党员干部,有一支带领群众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的党组织。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郑州中院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保审判”的指导思想,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渠道,充实新内容,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逐步形成以党建为核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的格局,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组织建设有新理念

郑州中院现有党员干警480名,设立有两个党总支、21个党支部。针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郑州中院坚持把专职党务工作力量配足配强,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机关党委力量,配备了专门的机关党委书记,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委的领导力量,明确机关党委作为贯彻市委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决策的职能部门,为做好党建工作提供政治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郑州中院实行网络化管理。一方面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分析党员、干警的政治思想情况。另一方面在党支部内部设立党小组,形成以机关支部为堡垒,一个小组一块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全方位无盲区的网络化格局。划分党员责任区,每个党员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做到七个“保证”,即保证公平、文明执法;保证法院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干警思想稳定;保证遵守制度风气正;保证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保证本责任区内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保证党群关系和谐融洽。

在工作机制上,郑州中院改变传统的机关党建部门只管党务工作的做法,坚持机关党委书记列席党组会制度,保证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合拍;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同志和审判庭室同志一起深入审判一线,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契合点,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动员各庭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实现良性互动。

制度建设有新布局

制度建设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与保障。郑州中院重点建立健全了多项制度:

——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机关党建工作实行院领导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院长对全院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负责,同时向党组书记、院长负责;各庭室一把手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党建工作负责,同时,对分管院长负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并以此作为对“一把手”党性强不强的一种考验;党组成员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发挥党建工作的引导、保障作用;各部门正职,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从而在机关上下形成了“讲政治必须讲党建”、“不重视党建是失职,不善于抓党建是不称职”的重视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健全党建年度工作规划制度。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推进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各项党建任务指标细化、量化,进一步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总支、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完善党员谈心制度。在院党组出台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党员干警的意见建议,在决策出台后,积极开展支部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增强向心力、凝聚力。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优秀党员代表座谈会、青年干警座谈会,开展“一对一”干警谈心、交心活动,使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警的思想作风状况。同时,也把党支部建设成具有亲和力、向心力的党员之家。

——健全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结合郑州中院正在推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把各项党建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总支、支部党建工作情况、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展情况以及“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确保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学习教育有新创意

郑州中院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学习制度,在全院形成了加强学习的长效机制。

每年年初在全院制定下发《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学习计划》,同时要求各总支、支部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学习计划,机关党委定期对各总支、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并将全年学习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建工作考评。

制定下发《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意见》,在全院以总支、支部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先后购买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苦难的辉煌》《国情备忘录》等经典著作500余本,保证全体干警人手一册,组织干警开展交流读书心得、撰写读后感等读书竞赛活动。

通过举办学习体会交流会、典型事迹报告会以及收听收看电教片、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组织党员分批赴井冈山、西柏坡、新县等革命老区参观学习,让广大党员干警重温党的历史,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干警的思想境界和职业操守。

创先争优有新举措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和省法院的要求,郑州中院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进行部署。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中院各部门和全市各基层法院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积极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开展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从优秀共产党员中确定41个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位,由院机关党委统一命名授牌,党员示范岗干警全部做到亮牌上岗,凸显了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政治思想工作联系点制度。确立了副院长联系制度,每位副院长负责包干2~3个基层法院。中院各总支、支部明确一名副书记主抓政治思想工作,针对不同时期审判工作的特点和干警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警的工作、思想状况。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干警思想状况分析,确定工作方向,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党员管理手册。为加强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建立党员政绩档案,院机关党委统一印制党员管理手册,由总支、支部将党员的学习、教育、案件办理、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统一填报,并以此作为年终党员评先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

——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上党课的通知》,由院长、主管领导、总支、支部书记以及外聘专家和党员代表分专题为党员上党课,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增强广大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理念教育。郑州中院组织30余名党员干警深入联点共建的登封市花楼村,与当地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开展主题党课活动,使党员干警更加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培养干警为民、亲民情结。

通过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郑州中院较好地实现了“以党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今年前三季度,郑州中院结案率同比提高15.3%,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上诉案件改判发还率同比下降45.3%,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2%,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法院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近年来,全市法院共有72个单位和311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郑州中院先后4次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27次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31次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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