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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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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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灰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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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陪我玩?
应对物价问题当区分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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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物价问题当区分不同情况

温家宝总理11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处罚力度。

近来国家和地方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密集出台措施控制物价上涨。11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政策措施;20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16项措施;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工商总局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措施,部分城市还暂缓了一些商品的价格调整。频密的行动,既凸显了当下物价问题的严重性,也表明中央和地方政府调控物价的决心。

保证市场经济良性运行,这是政府的职责,物价不稳,社会不稳,管理部门相应而动,自是应当。然而围绕物价稳定,还是需要厘清几个基本问题:物价上涨涉及哪些方面,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该管物价,以什么措施来管理物价,应有更明确的认识。

从已公布的信息数据看,物价上涨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诸如糖、大豆、大白菜、鸡蛋、苹果等;二是公共品和准公共品,比如水、电、气等。另外一个是可能被忽略的已在酝酿的一些税费改革及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它们不是具体商品,但是加重生产生活成本的因素,理应引起重视。

此前,有关部门曾指出,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采取欺诈、串通、哄抬、囤积等不正当手段操纵价格,是一些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直接推手。不法经营行为应予纠正,但游资的问题应审慎对待。游资在很多时候被赋予不道德的形象,但从本质上讲,游资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民间资本的自由流动,是正常的。但为什么大量民间资本会涌入投机领域,进入哪个领域哪个领域就涨声一片,除了打击恶意投机,也有必要省思投资政策和环境、金融监管等问题。

和农产品价格上涨不同,公共品或准公共品价格上涨,人们很少听说有游资出现。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具有垄断性和排他性。公共品或准公共品为何涨价,成本高、运营成本高、亏损大等常被认为是原因,但公众一般很难判断其真实性。每一次涨价,几乎都成为公共品提供者单向的意愿。该不该涨是一个问题,谁有涨价的决定权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在价格的形成调整机制上背离公共品特性,涨价只是等待时机的问题,那么无论涨不涨,涨多少恐怕都难以让人信服。

税费改革值得特别关注。税费与物价问题有区别,但并非毫不相干。税费不是直接成本,但会反映在生产商品的成本中,会成为人们对负担的感受。仅以农产品为例,从田间到餐桌,中间有诸多环节,其间涉及的消费税、营业税等,以及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都抬高了成本。与其他物价问题不同的是,由于税费流向政府,关注税费问题就是关注政府自身的问题。

政府介入物价问题,应当详细区分不同情况,问题的不同决定了应对思路和方式的不同。一些行政手段,特别是价格管制措施,在特定的环境下运用,可以被理解,但从根本上说,调控是在不损害市场经济的前提下稳定市场,这对政府而言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肖 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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