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法院实际
推动创先争优
安士勇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重大举措。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推进法院建设和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力争把创先争优作为推动法院建设的突破口,不断创新创先争优工作新渠道。
一要明确目标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通过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全市法院要进行深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高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要注重思想发动。要深刻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此项活动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制度和方式的创新,是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重要机遇,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先争优活动摆到重要位置。
三要注重实效。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认真整改思想上、理念上、工作上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队伍,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要坚持“五个结合” 。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加强法官培训工作,鼓励干警进行在职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形势政策学习、法治理念学习、法律业务学习、综合知识学习,建立健全多层次、全员化学习体系;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形成作风扎实、办事高效的良好局面;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把各项工作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实行工作奖励和综合奖励,使“争先创优”的评价更科学化;坚持把“创先争优”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搞好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等工作管理制度,配之以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问责制,重新修订、规范整理制度汇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五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创先争优的落脚点。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最终还是落实在服务群众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走进基层,亲近群众,以让群众满意作为活动的落脚点。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很受群众欢迎。
“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保发展”是人民法院创先争优活动的主线。全市法院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创”为前提,以“先”显特色,从“争”下工夫,从“优”求成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加强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认真整改思想上、理念上、工作上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创先争优的成效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落实到联系服务群众上,转化到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上,最终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