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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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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书古今谈

梅桑榆

天下读书人甚众,然而未必人人爱惜书。有些人论年龄已非少小,但对于书仍像“背起书包上学堂”的小儿郎一样不知爱惜,一书在手,随意折之卷之,或用于枕头,或用于垫臀,或用于遮阳,或用于扇风……欧阳修在《归田录》中说钱思公有如厕读书之习惯,而有些人则是如厕撕书,由于出门无备,忽遇不测,于四顾茫然,搜求落空之际,只得撕书以解尴尬,或撕其扉页,或撕其自认为不重要的章节,待其出厕时,那书已不复为完璧。由于这些人毫无惜书之意,故经其阅览的书大多面目全非,或书页尽卷,或封面失踪,或书页残缺,甚至有整本书赫然变成“活页”者。一本书虽为唾涕手垢所污而“体肤”仍然完好者,已属幸运矣。

自己的书无论怎样糟蹋作践,其损失只在自己。有些人则视公为私,入阅览室、图书馆必身藏刀剪,一遇己之所需,便毫不犹豫地挖之剪之。若是偶尔忘带工具,则整页撕之,或干脆将整本书刊窃为己有——既入宝山,焉有空回之理!这些以“探宝掘金”为己任者勤奋的结果,使得公用报刊书籍变得不乏“天窗”,多有“残疾”。

读书而不爱惜书者固然很多,但自古以来,爱惜书籍者也不乏其人。清人潘永因在《宋稗类钞》中记有司马光如何爱惜书籍的故事。这位大史学家曾对其子云:“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朗日,即设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于其上以曝其脑(书脊),所以年月虽深,终不损动。”又云:“至于启卷,必先视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尝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汗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而覆,以次指面捻而挟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司马光正因为如此爱惜书,他于独乐园藏文史万余卷,晨夕批阅,虽数十年,书籍之新,如未经手触。元代大书画家赵子昂在书跋中云:“聚书藏书,良匪易事。善观书者,澄神端虑,净几焚香,勿卷脑,勿折角,勿以爪侵字,勿以唾揭幅,勿以作枕,勿以夹策,随开随掩,随损随修。后之得吾书者,并奉赠此法。”赵子昂不但自己爱惜书籍,并对阅读其作品的人提出了具体要求,观其所言,其爱惜书籍的程度,似乎更胜于司马光。

古代装订技术落后,爱惜书的人无论藏书还是读书,都要十分小心。而今,一本书若是不被肆意蹂躏,一般不会像线装书那样线断页散。像古人那样年年将书搬到屋外去晒,已无必要。但惜书的人总是将藏书置于通风干燥处,以防生霉;有的人还在书橱中放入樟脑丸之类,以防虫蛀。惜书者于开卷之时,虽不能像司马光那样铺褥捧版,但总是要注意一下书桌的卫生,有的人还会在书下面垫上一张纸,或是套上牛皮纸封皮,以防书的封面受到磨损。而折卷涂抹,随手乱丢,更非惜书者所为。古人读圣贤书,往往要焚香净手,这么做,大概除了表示虔敬之外,恐怕还有使书保持洁净的用意。现代人读书,焚香已无必要(驱蚊倒是一法),但净手仍非多余。人的工作与日常生活多要靠手来完成,难免沾染油渍尘垢,因此爱惜书者为使书不受污染,于读书之前多不厌洗手之烦,鲁迅先生即是一例。

当然,爱惜书是为了能够长久地读到完好洁净的书,也即为了更好地读书,如果对书爱惜到根本不读,只为装点门面的地步,也就失去了爱惜书的本意,与其爱惜书,还不如去爱惜珍玩宠物或首饰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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