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创造良好环境
监督重点:为确保“十二五” 规划各项工作走好第一步,具体围绕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农业综合开发、南水北调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范化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等加强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民生改善、保持社会稳定。
重点创新:建立健全监督的相关制度,着力提高监督实效;为提高工作针对性,面向群众网上征集意见;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维护常委会决策的权威性。
●重大事项决定——
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供决策保障
重点内容:具体围绕能源基地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统筹城乡发展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和决定。
重点创新: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提高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公开性。同时,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议决事项真正落到实处。把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相结合,通过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决议、决定的落实。
●代表履职——
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供基础保障
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好代表活动,支持代表履行职务;继续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的水平。
重要创新: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主任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支持代表开展持证视察,或以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各种活动,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要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人大代表活动,加强与代表的直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