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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的女副市长何以引舆论倒戈
“常回家看看”不能靠法律强制
赢在起跑线上
太会做官是中国人的大毛病?
什么样的城市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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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的女副市长何以引舆论倒戈

一男子自称是北京一家装饰公司的设计总监,先后通过谈恋爱、许诺结婚等方式骗取一女副市长286万余元。近日,嫌犯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要上诉。(《北京晨报》1月5日)

这则新闻颇有些令人“意味深长”的味道。一方面在于,新闻中充斥着“某地级市副市长”之类的表述,新闻事件给人的第一感觉不像是新闻而更像是小说里的故事情节;而另一方面在于,被骗财骗色的女副市长原本是利益受到侵犯的弱者,但却引起了舆论的一致倒戈。关于“女副市长的286万从何而来”的质疑和考问,在网上似潮水一般。

实事求是地讲,因为被骗286万就对新闻中的“女副市长”进行有罪推定,显然有失公允。这里,与其说舆论执著于“一个女副市长家产”的探究,不如说是因为这样一起事件无意中引发了公共社会对于官员财产信息公开的渴盼情绪——人们希望了解官员的收入财产信息,与“仇富”无关,与监督权和知情权有关。“这个女副市长为什么这么有钱”的反问,不过是强大公共监督欲望的一次释放罢了。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是反腐败的终端机制,但至今未能有实质性的进展。不过,纵然是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成功推行了,这位“女副市长”的钱从哪里来,仍然还会是一笔糊涂账。读完整篇报道,我们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任何质疑或者考问的板子落下来其实都成了鸡毛掸子。

经常会读到此类的新闻,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只要涉及政府官员,报道中都会出现“某局长”、“某市长”的隐晦称谓,甚至有的连基本的新闻要素都会以“某地某年某月”来替代。这是典型的“为官者讳”。如此“为官者讳”,一来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二来让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大打折扣。新闻不是小说,讲究的是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五个要素。要让人们相信一个新闻事实,就必须五要素俱全。人要有尊姓大名,身份要有明确概念,地点要有市县乡村。

一个女副市长与骗子的恋爱故事,如是的“女副市长被骗案”越看越像花边绯闻,除了招徕窥私猎奇的眼球和无聊的口水争吵之外,其实没有任何价值。由此,也就难怪网民对受到伤害的女副市长进行舆论倒戈了。 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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