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每年3000万元支持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下发相关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自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从今年起到2013年,我市将在城市建成区外规划建立9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市场)、1个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利用中心,根据郑州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现状, 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利用中心内要建立5大系统,即废钢铁及废有色金属、废轮胎、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再生加工利用系统。按照方便居民销售的要求,原则上城区每2000户居民、乡镇每2500户居民应建设1个回收站。此外,我市还将发展90台再生资源专用运输车辆。
意见要求,今年起,我市将对新建容纳2000户左右人口的居民小区统一规划建设回收站或回收中转站。对市区现有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较大居民小区合理设置回收站或回收中转站。到2013年底,实现90%以上的流动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成规模居民小区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或回收中转站,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的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实现再生资源的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