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52名
县处级干部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王晋晋 实习生 朱张文)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2010年全省法院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理此类案件2178件,判处犯罪分子2880人,其中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52人,市厅级以上15人。
2010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3129件,审执结487032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55203件,判处犯罪分子66731人;审结民商事案件295958件,审结行政案件19561件;执结各类案件83300件,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0639件。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4779件。依法严惩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理此类案件24178件,判处犯罪分子38121人。审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类案件2178件,判处犯罪分子2880人,其中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52人,市厅级以上15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判处非监禁刑25021人,免予刑事处罚1286人,做到罪行适应、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