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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好“五关” 狠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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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好“五关” 狠抓工作落实

王福松

为政之要,重在落实。开会+不落实=0,布置工作+不检查=0,督导工作+不考核=0,考核工作+不问责=0。不落实,再好的决策也会失去价值,不落实,再美的蓝图也只是海市蜃楼。要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必须坚持把好“五个关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把好“决策关”。正确的决策是推进工作落实的前提,如果决策不对,落实得越好,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首先,决策应以调研为基础,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应探索建立“大调研大决策”的机制,在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之前,应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课题组,深入基层进行详细的调查论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增强决策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赢得群众支持,减少落实阻力。其次,决策应以民主为方式。坚持越是重大问题决策,越要坚持科学民主,越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越要征求多方意见,特别是多听不同意见,避免决策失误,规避决策风险,使党委决策充分体现集体意志和群众意愿。最后,决策应以权威为保障。党委决策应尽可能做到“少而精”,做到抓大放小,突出对全局性问题和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的决策,避免决策泛滥,确保决策权威,增强抓落实的效果;同时,决策还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明确执行目标和任务,明确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的具体办法,为基层一级一级抓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坚持把好“衔接关”。三分决策,七分落实。决策作出之后,最容易出错、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就是搞好任务衔接。在实际工作中,常会有这样的情形:目标提出了,决策做出了,任务下达了,结果却不了了之。症结出在哪里?关键还是“衔接”二字。具体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任务下达部门与各有关责任单位的衔接,抓落实不是一次会议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对事关全市的重大任务或专项任务,有关任务的具体下达部门,应在决策作出之后,便按照有关要求,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详细标明任务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等,并将任务进行一一下达,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使人人肩上有担子,项项工作有着落。抓好任务下达部门与督查部门的衔接,各项工作任务下达分解后,任务下达部门应及时与督查考核部门搞好沟通衔接,坚决杜绝“分完任务当起甩手掌柜”、“开完会议就万事大吉”等现象,在任务下达之初就让督查部门前期介入,了解工作内容,督促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抓好牵头责任单位与配合责任单位的衔接,对各项具体任务,有关牵头部门应主动做好部门对接,工作职责有交叉时,应多承担责任、多去做工作、多协商沟通;配合责任单位应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按照各自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工作,真正做到点对点对接、一对一协调,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纰漏,实现无缝对接。

坚持把好“督查关”。督导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执行力的关键,只安排不督促,只布置不检查,再好的决策也会落空。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督查作用,建立全新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加强督查工作方面,应探索建立健全“大督查”工作机制。首先,应建强督查队伍,充分整合原有的党委、政府、以及各个工程指挥部等多个部门的督查资源,合并成立党委政府联合督查考核办公室,统一对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督促检查,真正形成拳头合力,避免督查“打乱仗”。其次,应树立督查权威,从组织上提升督查部门规格,并着重赋予督查考核办公室“组织协调权、参会调研权、督促检查权、紧急处置权、督查通报权、奖惩建议权”等六大权限,对党委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进行全权督促检查,切实树立督查工作权威,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最后,须建立督查网络,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每个基层单位参照上级督查部门成立专门的基层督查机构,由一名班子成员专职负责有关督查工作,并配备专职督查联络员,具体负责与上级督查部门的沟通衔接,从而构建起一个上下联动、高效协调、反应敏捷的督查工作网络,切实解决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怕得罪人不敢干、得过且过不去干、缺乏技巧不会干等现象,真正使督查网络演变成执行力的网络、抓落实的网络。

坚持把好“考核关”。考核是检验工作落实情况的验收报告,工作有没有落实,落实的情况好不好,只有通过考核才能最终得出结论,因此,抓落实必须强考核。在具体目标考核中,为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应坚持实行“督考合一、同类同考”的原则,避免考核“一刀切”。在考核时间上,应尽可能地避免“年终一次考核定终身”的弊端,做到平时督导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充分运用督查部门日常督查取得的“日询问”、“周报表”、“月汇报”、“季总结”、“一事一报”、“重大任务进度季度展板”等结果,将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量化,加重平时工作业绩在年终考核中的分量,从而做到对工作落实情况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丈量”,杜绝平时不努力、年底补资料的现象,实现“督考合一”,尽可能地体现督查在考评中的权重。在考核对象上,应根据各被考评单位的经济实力、资源状况、近年来工作排位情况和工作职能等,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强弱不同的考核组,分别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组考核,做到“龟兔不同组,同组竞高低”,快与快的比,慢与慢的赛,实现“同类同考”,避免强势部门不努力也是先进、弱势部门再努力也与先进无缘的现象,真正调动起各个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打破均势平衡,引入公平竞争,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坚持把好“问责关”。问责是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风向标,抓落实能否抓出实效,关键在能否兑现奖惩。应旗帜鲜明地支持干的,批评看的,处理捣乱的,坚持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树立良好的工作导向,以良好的工作导向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落实。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不仅要建立评优、评好、评奖机制,以此鼓舞士气,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重奖,给待遇、给荣誉、给奖金、给地位,以发展论英雄、以项目论成败、以实绩定升降,大胆启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真正奖出士气、奖出干劲。同时,还应建立评差、评慢、评错机制,对落实不力、任务未完成、群众反映差的单位和个人,强化问责,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工作提醒、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党政纪处理,将抓落实的要求更加明确地体现在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在抓落实的过程中考察干部,用抓落实的成果检验干部,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真正起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罚出压力、罚出动力,让无所事事的人离开岗位,为有本事的人提供舞台,让干事业的人得到施展,切实形成“人人想抓落实、人人愿抓落实、人人敢抓落实、人人会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中共登封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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