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有美联储背景
女子骗人180万元
获刑14年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海明 宏勋 志军)谎称有美联储背景,一女老板骗走温州商人180万元。25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李薪薪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8年7月,温州商人范海超(化名)因急于为在山西的一个项目融资1.6亿,到郑州找到温州老乡、河南某公司业务经理郑秀龙。郑秀龙爽快答应,说自己的老板李薪薪可以从美国帮他融资,并让他准备好项目材料及30万元的备报费。范海超次日就把30万元的备报费打到了郑秀龙指定的账户上。
十多天后,郑秀龙告诉范海超还需要150万元的准备金。这次,范海超要求见李薪薪。当天中午,郑秀龙带着李薪薪和一个秦姓男子在一酒店和范海超见面。李薪薪说秦姓男子是美联储的工作人员,是自己公司的顾问,并说只要150万元的准备金到位,一个星期内5000万元资金就会从美国打过来。见李薪薪如此派头,又有老乡作担保,范海超很快就把150万元打到了郑秀龙的账户上。郑秀龙给自己留下4万元,把其余的资金给了李薪薪。
之后李薪薪和秦姓男子以种种理由敷衍范海超,后来干脆失踪了,范海超只得报案。警方介入后发现,李薪薪在河南及香港注册的两个公司全是空壳公司,根本没有任何资金。2010年1月17日,警方将李薪薪抓获,才知道她骗得资金后,就开始在郑州高档商场疯狂购物,180万元已被她挥霍一空。
本案第二被告郑秀龙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起初李薪薪也答应给他融资3000万,并骗了他10.5万元,至今未还。自己只是给范海超帮忙,目的是想从范海超那里借点钱。
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李薪薪谎称他人为美联储工作人员,虚构能融资的事实,其注册的两个公司也不具备融资能力,且其将骗取的赃款全部用于挥霍。而郑秀龙在秦姓男子明确告知自己不是美联储工作人员不能融资,明知李薪薪的行为系诈骗行为,仍积极欺骗被害人,两人均构成诈骗罪。据此,判处李薪薪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郑秀龙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