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 张宏安
案由 建议尽快健全完善慈善制度
现状:近年来,慈善事业发展很快,越来越多的机构和公民乐于奉献爱心。但目前现行的慈善制度相对滞后,善款流向不够透明,监督手段有限。慈善事业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且没有完善的激励措施等问题。部分慈善机构在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等方面也存在欠缺,影响了公信度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而部分热心慈善的企业遭遇“奉旨化缘”,行政劝募的压力也将直接影响再次捐助的热情。
建议:慈善事业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的突破。一方面,必须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受赠主体、捐赠主体的资格和义务,明确指定募捐活动的主管部门等,以增强实际操作性。另一方面,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使命及其管理、运行的基本准则,明确政府监督部门与社会慈善组织的关系等,为企业投身慈善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保证企业捐款的自主性,优化捐赠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慈善事业。 本报记者 王 红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