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
须付出代价
本报记者 马晓鹏
应当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定要拆除,决不手软,坚决不让违法建设在郑州抬头,露头就打。坚决不让违法建设者得利,让违法建设者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
将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一把手的有关承诺通过媒体公之于众,这是我市整治违法建设一系列举措中的新动作,领导干部这次署名承诺,并在媒体上公布,坚决杜绝违法建设,在郑州行政史上还是第一次——即使在国内也不多见。
违法违规建设犹如“寄生”于城市发展肌体的一个毒瘤,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管理和当地经济发展。如今,违法违规建筑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对违法建设我们正在做什么?
日报制度,将违法建设的查处情况每日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对执法受阻的违法建设案件,及时申请综合执法,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对举报案件,在接举报后两个小时内进入现场核查,立案查处;对发现的责任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要于当天以通报函的形式,向违法建设所在区政府发函告知。同时,以督查函、催协函的形式督促落实;严格落实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对责任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进行拉网式巡查,建立违法建设档案,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对待违法建设要严格执法,应当拆除的一定要拆除,决不手软,还要加大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力度,形成打击违法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