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巧解母子怨
本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郜惠华 李麓桢
家住二七区罗沟村89岁高龄的郭老太,膝下有4男3女,还有孙子和重孙,本应儿孙满堂,安享晚年,前几天,她却拄着拐棍蹒跚着来到侯寨乡司法所,一进门就号啕大哭,诉说4个儿子不赡养自己的事实。
原来,郭老太以前一直由4个儿子轮月赡养,后来,由于郭老太与大儿子及大儿媳妇之间发生了矛盾,老太太不愿意到老大家住,老大一气之下对老太太不管不问。由于是轮流赡养,轮到老大时,其他3个儿子都互相“踢皮球”。
在找准问题症结后,乡司法所所长唐丹就开始劝解郭老太的大儿子,用《弟子规》来因势利导教育他:“‘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弟子规》告诉我们,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之事。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不管你的老母亲是对是错,作为长子,咱应该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并且为弟妹做出表率。”
听到这里,郭老太的大儿子只是低着头不吱声,脸上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唐丹就趁热打铁,继续运用《弟子规》耐心劝导老大要孝顺母亲,用实际行动来感化母亲。同时,还要劝导其他兄弟,要摒弃前嫌,真诚地孝顺母亲。
由于郭老太坚持不愿意再到老大家住,最终,在司法所的调解下,老大同意每年拿出900元的赡养费给郭老太,郭老太暂时轮流在其他3个儿子家居住。
协议签订了,问题解决了,一家人笑容满面地离开了乡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