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学术腐败须用“重典”
从上海交大“汉芯造假门”到朱学勤被举报博士论文抄袭风波,再到西安交大李连生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被撤销,近年来一面是教育、科技部门大喊对学术造假“零容忍”,一面是造假之风屡禁不止。代表委员呼吁科研人员加强道德自律,同时期待从体制、法律层面上从严整治。
“我认为要杜绝学术造假行为,首先要改变考核的目标导向。科研单位尤其是从事应用型研究的,要坚决打破论文至上和‘SCI’崇拜。考核中要看这个单位、这个人有多少成果转化成了生产力。”九三学社潘复生委员说。
长期以来,惩治不力、“成本”过低是学术造假频发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尚无完整有效防止、整治和惩处学术腐败的立法。代表委员们呼吁,加大惩戒力度,用“重典”治理学术不端和腐败,以儆效尤。
代表委员们建议,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国联网的科研诚信跟踪系统,将其记录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评因子纳入项目申请、验收、职称评定等,必要时可执行科研系统一票否决制;建立科研学术腐败防范机构,完善和统一相关的学术规范;推动“学术腐败”立法,对造假违规的个人和部门进行约束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