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4月1日起,全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必须由其所属单位总编制数按比例严格核定,擅自增加编制、增加领导、冒用财政经费将被严肃追责。这是昨日记者从河南省编办获得的信息。
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新版的《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今后,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每个单位的编制数额、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经费供给形式以及领导职位设置及职数的确定或者变更,都必须严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为从根本杜绝事业单位“将多兵寡”现象,实现更为科学的“扁平化”管理,今后,全省各事业单位领导职位数量设定,必须遵循相关编制限额:其中,编制数额在10名以下的,核定1至2职;编制数额在11名至50名的,核定2至3职;编制数额在51名至200名的,核定3至4职;编制数额在201名至1000名的,核定4至5职;编制数额在1001名至3000名的,核定5至6职;编制数额在3000名以上的,不超过7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