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朝鹏 庆华)记者昨日获悉,在刚刚闭幕的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暨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表彰大会上,登封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两项荣誉称号。据了解,登封市检察院是我市检察机关内首家获这两项荣誉的单位。
自2009年以来,登封市检察院坚持以“抓队伍促业务、抓重点促亮点”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以“综合协调、绩效管理、检务保障、案件评查”等“四项机制”,推进登封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河南省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去年,登封市检察院在调查当地农村沼气池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一举查处了3名科级干部重大贪污犯罪的事实,成功追回了违纪涉农资金近40万元。据统计,两年来,该院共办理自侦案件51件57人,均系大案要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实行“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了丁某等6人放纵董某销售“瘦肉精”等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20件20人。
据了解,该院自2009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06人、提起公诉2352人,先后对249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33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建议法院对279人从轻或减轻处罚,通过刑事和解69起案件96名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化解和减少了社会矛盾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