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畅馨苑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期申购条件
一、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新郑市非农业户口;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57604元(即新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3.在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90平方米;
4.新郑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在市区无住房的单身公民,年龄在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上的,符合前款1、4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28802元(即新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且同时符合前款全部4条规定。
3.夫妻离婚,未得到住房的一方并未再婚的,且同时符合前款1、3、4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28802元(即新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4.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在新郑市工作的人员,且同时符合前款2、3、4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