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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市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郑州市蔬菜流通建设工作方案》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实习生 吕杨子)昨日,市长赵建才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郑州市蔬菜流通建设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蔬菜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近年来,我市落实“菜篮子”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现有蔬菜批发市场5家,农贸市场63家,蔬菜便利店1368家,全市日均消费蔬菜类农产品2250吨,人均9两,蔬菜品种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流通体系逐步完善。

会议指出,随着我市城市框架不断加大、城中村改造农贸市场逐渐减少,蔬菜流通设施不足与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菜价大起大落、农民“卖菜难”与居民“买菜贵”问题并存。为加强蔬菜流通体系建设,减少流通环节,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决定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建设蔬菜流通体系,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内五区新增蔬菜批发市场3家、总量达8家,新增农贸市场15家、总量达到78家,增设蔬菜早市23个,设置流动餐车735个、总量达到776个,新建社区便利店369家、总量达到1737家,符合商务部要求的“10人1平方米、出门500米”的标准,基本满足居民购菜、就餐需要。

会议强调,一要做好规划布局,确定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地点、建设标准、时间节点和扶持政策。我市将于今年年底前,在四环周边新建蔬菜批发市场3家,新建农贸市场15家,对58家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为确保农贸市场的建设用地,在旧城改造中,将严格执行农贸市场“拆一补一”政策,且建设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被改造前没有菜市场的,开发商要按照1000平方米/万人的标准进行预留。

二要做好社区便利店的建设。

(下转第三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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