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今年将建千余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本报讯(记者 聂春洁)全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动员大会昨日召开,会议确立了我市今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年度目标,并公布了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标准。副市长王哲参加会议。
根据会议确立的工作目标,我市今年将规范建设106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改建、扩建10个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市场),其中改扩建8个、新建两个,完成综合加工利用中心(再生资源产业园)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体系建设标准要求,今后我市回收站或回收中转站将按照统一车辆、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衡器、统一管理、规范经营原则要求进行建设。从业人员须培训学习,持证上岗。为方便市民交售家庭产生的废旧物资,城区原则上每2000户、乡(镇)原则上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或回收中转站。此外,回收站、中转站至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市场)间须配备相应封闭式运输设备,再生资源要及时运出,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