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的负责人告诉我,经过媒体一曝光,他们的知名度上去了,来咨询的人比以前还多。”河北省承德避暑山庄建“皇家会馆”一事被曝光后,当地相关部门一再对此事进行澄清。而据记者调查得知,所谓的私人会所仍在招募会员,并将于今年六七月份如期开业。(5月25日《法制日报》)
承德只有这一个避暑山庄,天下也只有这一个避暑山庄,其唯一性、珍贵性自不待言。有人相中了它,将之视为一块肥肉,并不奇怪。尽管被曝光,眼下“名声大噪”的“皇家会馆”工地上,工人依然干得热火朝天,四周沙尘飞扬。且会馆的主体建设和外部装修已经快结束了,房屋的内饰装修马上就开始动工。看来,不让“皇家会馆”建成是不行了。中意于避暑山庄的人,是一定要把设想变成现实的。
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留存,是传承文化、传递文明所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皇家园林,避暑山庄内的一草一木都不可随意移动,更不可破坏。从另一个方向说,避暑山庄是不可再生资源,亦是公共物品。在经济学的解释里,公共物品是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而一个“皇家会馆”,就使得这公共物品变成了公共“劣品”,即它是一种向一个群体强加成本的物品。
“皇家会馆”的出现,属于社会乱象性质。人无利不起早,“皇家会馆”背后所隐藏的,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它是在某些权力后台的基础上建成的。没有获得许可,一些人就敢擅自把公共资源用作经营开发,是权力拥有者在滥用公权力,追求小集团和个人的私利。为了捞钱,他们不要脸面,不择手段,视严肃的国家法律如废纸,一处造福所有社会成员的历史文化遗产,可以嬗变为造福于少数人的私人娱乐场所。
在避暑山庄建“皇家会馆”,既是一种肆意妄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文物保护法》第24条明确指出,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公众且拭目以待,看在法律的框架内,这种行为最后会带来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今 语